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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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监督揭阳电梯抽查时,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应提前一天告知被查单位抽查时间及相关工作依据、程序、要求。抽查电梯具体编号,使用单位,安装地址等信息在实施检验当天方可告知被抽查单位。
现场抽查时,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应出具《深圳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通知单,《抽查通知单》应载明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抽查通知单》由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签收,同时由被查单位抄送使用单位。
现场检验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实施现场检验时,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应陪同,并安排持证作业人员配合检验。
必要时,辖区局可派人对工作现场进行监督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拒绝监督抽查,或未安排持证作业人员配合现场检验,或不当场申诉但又拒绝签收《抽查通知书》的,由监督抽查检验机构联系辖区局到场协调解决。
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无正当理由仍拒绝配合的,由辖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处理。
被抽查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抽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要求开展现场检验工作。通过拍照或视频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证据固定,对进入监督抽查现场及实施现场监督抽查的主要工作点予以记录,并现场出具《监督抽查初步结果通知书》要求被抽查的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应采集汇总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名称、维保人员身份信息及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信息、使用单位名称、安全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及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信息。
现场检验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当场将各个不合格项目及整体初步判定结论等情况告知陪检人员,要求其在《初步结果通知书》签字确认并声明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同时书面承诺不再对检验结果申请复核。
如陪检人员提出异议,抽查人员应予以解答。经解答双方尚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辖区局到场协调解决。如辖区局协调解决后,陪检人员仍拒绝书面承诺放弃对检验结果申请复核,为保证电梯检验状态的一致性,由辖区局在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抽查人员的见证下对拟申请复核的电梯查封保存,并由监督抽查机构抽查人员在其内部质量技术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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