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汕头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检验相关通知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汕头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检验相关通知
汕头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检验相关通知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3-08-01 01-21-39

汕头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周期应当按照《检验规则》《检测规则》确定,本市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特检平台明确电梯检验检测年份。


电梯使用单位在申报电梯检验检测时,应当根据系统确定的检验检测年份选择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业务。如存在异议,由市特检院协助解决。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电梯检测单位的监管,对电梯自行检测工作质量组织实施抽查,发现电梯检测单位存在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检测、未及时上传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源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要求、涉及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等情形的,应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管局。


自行检测报告结论为“所检测项目均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的相应要求”的,电梯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电梯检测单位,可向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经电梯检验机构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换发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引导电梯使用单位按照最新要求申报检验检测,确保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平稳过渡。


各电梯检验机构、检测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在电梯检验、自行检测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停用电梯,第一时间向电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汕头电梯加装、电梯购买安装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