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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电梯维保资讯:电梯噪声超标,某公司赔偿业主
普宁电梯维保资讯:电梯噪声超标,某公司赔偿业主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2-10-25 02-20-55

业主因小区普宁电梯噪声超标致耳膜受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市民李先生在开发商某公司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入住后发现在室内能够听到电梯运行时机房发出的嗡嗡声,由于声音不大他便没太注意。


次年6月,李先生在体检时发现自己耳膜受损,治疗花费了2000元。李先生认为自己耳膜受损可能是入住一年来电梯噪声造成的,于是找检测公司做了室内环境检测,结果显示为室内噪声超标。


李先生找到某公司要求其采取措施排除噪声损害并赔偿医药费。某升公司承认电梯噪声超标,同意采取措施,但不同意支付医药费,认为李先生不能证明其耳膜受损是电梯噪声造成的。索赔无果后,李先生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介绍,噪声污染属于环境污染。根据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环境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某公司应就电梯噪声与李先生的耳膜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耳膜受损与电梯噪声无关)承担举证责任。庭审中经仲裁庭释明,某公司未就李先生耳膜受损原因提出鉴定,也未举示能够证明其不应承担责任的其他证据,故应支持李先生的仲裁请求。


最终,仲裁结果为某升公司向李先生支付2000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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