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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加装潮州电梯?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加装潮州电梯?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5-09 12-55-43

老旧小区加装潮州电梯,让不少住在高层的老人上下楼更方便,但因为涉及规划、建设、人防、邻里等方方面面,矛盾也不少。


一个单元楼,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

(二)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三)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

(四)确定电梯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的,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五)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


建设者应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就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对公示情况,由建设者形成公示报告。公示期间收到书面异议的,建设者应当与异议人协商,并形成协商记录。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设者应继续与异议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沟通协商,并形成记录。协商情况应在公示报告中予以说明。


电梯建设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原先,老楼居民增设电梯,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要提供本单元所有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提供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不过,拟修改后的办法特别强调,要求增设电梯建设者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须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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