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汕头电梯加装:严禁扩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汕头电梯加装:严禁扩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汕头电梯加装:严禁扩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4-18 02-43-37

加装汕头电梯以改善和方便居民上下楼为导向和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和节约用地”。加装电梯建筑设计应当做到平面布局合理,注重与原有建筑及相邻建筑的协调,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房屋建筑的影响。


拟加装电梯的房屋建筑应处于正常稳定的使用状态,建筑本身无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和结构性损伤等情况,能够满足房屋正常安全使用要求。设计的新建电梯井道和平台结构连为一体,并与原楼梯间相邻,且能够独立并承担恒荷载、活荷载、风荷载等和地震作用。


对通过新增电梯候梯厅和连廊实现平层入户的,应严格控制候梯厅和连廊的面积。并符合:


(一)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净长不超过1.5米。同时应确保候梯厅及连廊敞开。

(二)新增连廊只可延伸至原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范围内,并满足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三)应保留原楼梯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消防疏散功能。如不能满足,应增加补救措施。

(四)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严禁设置安装入户门,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

(五)严禁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严禁通过板式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受托单位(实施单位、设计单位等)应当积极做好对委托业主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加装电梯的方案设计。


汕头电梯加装、电梯购买安装、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