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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应协调解决普宁电梯安全管理问题
街道办应协调解决普宁电梯安全管理问题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3-02-09 01-00-16

普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区域范围电梯安全管理负总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管理,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排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指导专职安监员、协管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


对电梯乘客的9种行为也明确规定不得实施,其中包括“携带购物车、婴儿车等乘用自动扶梯”。


许多和电梯安全相关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必须由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相关各方来协商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街道办的协调作用非常重要。将街道办所起的作用和责任写进规定,有助于相关电梯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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