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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宁电梯未年检被罚
一普宁电梯未年检被罚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2-11-19 12-36-49

一小区正在使用的乘客普宁电梯,由于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定期年检,存在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督局执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为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该局立即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用了相关特种设备并要求进行整改。并决定对会处罚款30000元。


该局申请强制执行前已催告该履行义务,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符合申请执行条件,不存在影响准予强制执行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遂作出行政裁定书,对行政罚款3万元及加处罚款部分准予强制执行。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其出厂、安装和投入使用都应当经过严格的监督检验。


办案法官提醒使用、管理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使用电梯等特种设备时一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切莫疏忽大意或者存有侥幸心理,未经监督检验私自使用不仅会存在安全隐患,时刻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也给自己带来行政处罚,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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