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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老旧电梯安全管理
汕头老旧电梯安全管理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2-09-09 06-13-04

为提升住宅老旧汕头电梯管理水平,保证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运行,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


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监督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组织应急救援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是企业自管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无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由街道办事处代行使用单位职责。


电梯使用单位对巡查发现和使用人通报的电梯安全隐患,应当停止电梯运行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并保证24小时应急值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投入运行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经安全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电梯,应当更新。


已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需要维修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申请。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交纳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鼓励居民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等方式购买电梯维修商业保险,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住房养老金”保障作用。


汕头电梯加装、电梯维修保养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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