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汕头电梯对重系统、补偿装置的报废标准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汕头电梯对重系统、补偿装置的报废标准
汕头电梯对重系统、补偿装置的报废标准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9-25 05-50-07

汕头电梯对重架、对重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

  a) 对重架严重变形,四导靴工作面不在一平面内,且无法校正。

  b) 直梁、底部横梁发生“鼓型”变形,不能保证对重块在对重架内的可靠固定,存在对重块坠落危险。

  c) 对重块出现断裂的。

安全风险

继续使用不良的对重装置,对重块份量短缺,会导致曳引力不足,造成墩底和冲顶等恶性事件发生,破损的对重块会砸坏井道内的零部件或砸伤人员。


补偿装置包括补偿链、补偿钢丝绳、张紧轮,使用时可分为有导向和无导向装置两种形式。补偿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

  a) 补偿链表面包裹材料出现开裂、撕皮,不能保证曲率轨迹随意摆动,存在拽拉其他设施及自身破断风险。

  b) 导向装置滚轮、轴承损坏、堵转,造成导轮与补偿链磨擦引起包裹材料撕皮。

  c) 穿绳链链环表面有严重的锈蚀、脱焊的,存在自身破断风险。

  d) 补偿链使用中发生过断裂。

  e) 补偿钢丝绳判废准则可参照本标准4.6。

  f) 张紧轮判废准则可参照本标准4.5。

安全风险

补偿链或补偿钢丝绳断裂后会与其它部件产生严重的撞击并损坏其他部件,张紧轮机构损坏对电梯设备的运行造成风险,对电梯乘客、维护人员造成伤害。


汕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电梯年检就选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