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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电梯维修:关于门旁路装置探讨
潮州电梯维修:关于门旁路装置探讨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5-18 01-07-50

潮州电梯检验过程中遇到一个疑惑问题,检规TSG T7001-2009中2.8(6)2:旁路取消正常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


潮州电梯维修相关问题:

旁路开关设置在机房,旁路时:因“紧急电动运行”是在“电梯驱动主机没有设置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或者设置了手动紧急操作装置,但向上移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的操作力大于400N”时要求,所以分两种情况:


1、机房没有设置紧急电动运行装置的电梯,只在轿顶设置了检修装置;

2、机房设置紧急电动运行装置,轿顶设置了检修装置。


因2.8(6)2中“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之间用的是“或者”连接,而不是“和”,有两种理解:


一、在1情况下,只需满足在轿顶检修运行状态下,轿厢能够移动就可以;在2情况下,因连接词用的是“或者”,所以只要满足“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一种状态下能使轿厢移动就可以。

二、因“紧急电动运行”不是所有电梯必须要求的,所以检规中的连接词用的“或者”,没有用“和”,既:在没有设置“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时,满足“轿顶检修”状态能移动轿厢就可以,若设置了“紧急电动运行”,则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也应能移动轿厢。


两种解释哪种更切合实际,更准确?

【总局回复】旁路时,对于仅在轿顶设置检修装置的,在检修状态下轿厢能够运行;对于既设置了检修装置又设置了紧急电动运行的,分别在检修状态下、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能够运行,则符合要求。另外,仅在紧急电动运行下起作用,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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