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业主同意即可增设揭阳电梯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业主同意即可增设揭阳电梯
业主同意即可增设揭阳电梯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4-27 02-26-17

据广东省住建局消息,《揭阳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进入审查阶段。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可于9月10日前向司法局提交。


根据该办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建筑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执行。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该办法还提出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政府补贴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府补贴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该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揭阳电梯购买安装、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