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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梯知识:这样对电梯真的是犯法
汕头电梯知识:这样对电梯真的是犯法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4-16 02-07-24

近日,某小区一业主就因为恶意损坏汕头电梯摄像头而被拘留5日。


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一小区8号楼一单元东电梯轿厢内安防监控摄像机被人恶意破坏。报警后,公安部门调取监控很快锁定嫌疑人。


嫌疑人卫某居住在该小区,在乘坐电梯时,故意用手持电钻将电梯内的摄像头保护屏损坏。因故意损坏财物,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嫌疑人处以5日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此次事件发生以前,小区已经发生过多起居民毁坏绿化、高空抛物伤人、盗窃消防器材、破坏无障碍通道护栏、恶意泄放消火栓水造成电梯损坏及其他居民财产受损等事件。


为保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烟墩街道物管中心采取了物管与楼栋志愿者联合巡逻、优化增设多方位无死角安防监控设施等措施,同时通过小区睦邻微信群及广播,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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