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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电梯故障却被私自启用
潮州电梯故障却被私自启用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3-05 01-01-05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一家足浴经营场所进行执法“回头看”时发现,一周前已责令停用的潮州电梯,竟被经营者私自启用。


此前,该电梯因未经定期检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必须停止使用,执法人员已责令足浴城经营者进行整改。


电梯如需再度启用,需事先准备齐全资料,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没想到,经营者未向有关部门办理定期检验,却私自将电梯恢复运行。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经营者找房东租下该场所时,电梯已经存在故障并报停。该经营者未向有关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定期检验,便启用故障电梯,用于顾客上下楼。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马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电梯。市场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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