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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一层该不该交惠州电梯费?
家住一层该不该交惠州电梯费?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19-06-13 10-51-16

一位业主反映,她住在一层,尽管不用惠州电梯,但物业部门依然向她收取电梯费。这位业主质疑,不用电梯为何还要交电梯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几年来,物业部门每年都会向她收取惠州电梯费。按照物业的收费标准,傅女士每年要交250多元的电梯费。


傅女士介绍:“我的房子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电梯费折算下来为每平方米每月0.175元,尽管比楼上的住户要便宜不少,但毕竟我是一楼,几乎没有乘坐惠州电梯的需要,所以我仍觉得惠州电梯费交的有些冤枉。”


对于收取高层住宅一层住户惠州电梯费的问题,市民杨女士表示,一楼住户惠州电梯肯定用得少,应该适当减免,但二楼以上可以统一收费标准。市民孙先生建议,从技术上讲电梯完全可以设置为二三层不停的方式,这是最简便易行的办法,这样低层业主不必缴费,楼上住户上下快捷,并且还能减少电梯损耗。市民常女士则表示,惠州电梯是所有业主的电梯,不能单纯地以使用频率来折算收费,她认为所有业主该一视同仁,费用均摊。


 那么,我市对收取高层住宅惠州电梯费有相关规定吗?

具体为:第一种,经业主大会同意,所有业主不分层次执行统一收惠州电梯费,但单价不得高于每月每平方米0.4元;第二种,选定基准层(比如30层的住宅楼,可选定15层为基准层),上增下减,对应层次单价之和再除以2,得数不应大于0.4(比如顶层和底层单价相加再除以2,得数不应大于0.4)。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惠州电梯与小区内的绿地、树木等一样,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楼的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缴纳电梯费,并且惠州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业主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惠州电梯,惠州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


因此,一层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惠州电梯运行维护费。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我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两种收费方式,物业公司区别对待业主,免收、减收一楼业主的惠州电梯费,兼顾了法与理,更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对于化解惠州电梯收费矛盾能起到积极作用,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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